受傷小鳥飛入派出所“求助”,竟然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
2021-06-25 13:37:47
來源:法制周報 | 編輯:劉建軍 | 作者:王衛(wèi)國
法制周報訊(通訊員 王衛(wèi)國)古詩有云,“舊時王謝堂前燕,飛入尋常百姓家”。6月24日,珠泉派出所沒有飛來小燕子,而是迎來了一位特殊的“客人”。后經(jīng)查實,這位“客人”屬于國家二級保護動物,很珍貴啊!按照民警的說法,“貴客臨門、是個好兆頭”。
當日一大早,嘉禾縣公安局珠泉派出所民警、輔警像往常一樣接待群眾、處置各類警情,忙得不亦樂乎?!按蠹铱爝^來看,有一只鳥,好像是受傷了?!鄙衔?時30分許,民警、輔警在值班室門口發(fā)現(xiàn)了一支看起來有點病懨懨黑色小鳥,不認生也不怕人,安安靜靜地趴在地上不愿離去。為了搞清這種黑色小鳥的“身世”,民警對小鳥進行拍照并聯(lián)系了森林警察大隊同事咨詢,后經(jīng)森林警察大隊民警核實,這只黑色小鳥是夜鷹,屬于國家二級保護動物。
考慮到夜鷹受傷了需要醫(yī)治,將其放生顯然不太合適,森林警察大隊民警先用紙箱將它裝好后帶回了大隊安置,并與縣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站取得聯(lián)系,準備將其移交給對方進行救治。
當日下午,民警將夜鷹移交給縣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站工作人員,準備對其先行醫(yī)治,待其傷愈、身體恢復良好后,再考慮是否放歸自然。
近年來,群眾保護野生動物意識明顯提高,警民攜手救助野生動物的事情也屢見不鮮。希望廣大群眾發(fā)現(xiàn)受傷、病弱、受困、迷途的野生動物后及時報告,不能視而不見或私養(yǎng)甚至買賣、捕殺、食用野生動物,共同維護美好的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。
責編:劉建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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